2010年,原文化部将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下放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截至目前,全国共批准设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约26541家,其中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企业约23289家,约占总数的87.7%。
内容管理是网络文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本着力点。文化和旅游部对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实行内容审查,对国产网络游戏进行备案管理。为此,设立了由社会人士组成的网络游戏内容审查专家委员会,制定了《网络游戏内容审核工作》。针对用户数量多、市场影响力大,以及历史、战争、民族、教等题材改编的网络游戏,文化和旅游部持续开展网络游戏产品动态监测工作。
面对网络下海量的文化产品和形态各异的文化活动,为有效实现管理目标,文化和旅游部着力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比如,建立了文化市场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日常巡查、技术监管和举报受理,完善执法协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管理机制,目前已初步形成“全国协作、全网筛查、标准统一、步调一致”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新机制。
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但部分青少年网络游戏,不仅影响身心健康,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为打造干净绿色的网络游戏,文化和旅游部认真履行对网络游戏市场的管理职责,形成了以主体准入、内容审查、培训引导、信用监管、违法处罚等相互衔接的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和引导行业自律,建立起网络文化企业约束机制。
2010年6月,原文化部出台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引导行业加强管理,2016年,在原文化部的指导下,全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成立游戏分会、电子竞技分会等行业组织,指导腾讯、网易公司制定《网络游戏开发百不宜》,由行业组织作为行业规范发布,明确内容底线,引导企业开发价值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的网络游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