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这是唯一一种不受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工作制度。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仅适用于法律和行规明确的部分特殊岗位,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出租车司机等。
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存在以安排员工加班的方式,变相实施“996工作计划”的情况。企业的确享有安排员工加班的经营自主权,但这一的行使需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
在我国,用人单位不得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自行创设工时工作制度,故而,上述新闻所涉的电商企业可在法律和行规明确的部分特殊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如果将所有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为9:30至21:00,显然违反我国法律、行规关于工时制度的相关。
对于有些因生产特点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主要是指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其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月、季度、年等为计算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一个计算周期内日均工作时间和周均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时工作制基本相同。
近日,某电商公司宣布,未来将实行“996工作制”,即每日正常工作时间调整为9:30至21:00,遇紧急项目一周工作六天且每天工作时间会更长,这一安排引发员工不满。那么,这种企业自创的“996工作制”是否,企业又将承担哪些责任?
《中华人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一工时制度被称为“标准工时工作制”。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